四天內,第二次進急症室時,我跟醫生說:「這藥膏肯定有效嗎?我不想再回來一次。」年輕的男醫生斬釘截鐵的說:「這次一定有效,藥力較上次強很多。」我仍有點懷疑:「可以在這裡坐一會,我想肯定藥膏有效才離開。」醫生說:「可以。」手機收到醫院通知的訊息:「護士很快會過來幫我辦理出院手續。」
想不到這次割膽囊手術竟然有下集,沒有人想有下集的,這種慘事,半集也嫌太多。
五月中旬做完手術,按程序三星期後要回診,讓醫生檢查康復進度,但現在科技進步,主診醫生在手術前已明言手術後不會再見到他,回診由護士負責,因為不用拆線,所以是網上會診。不見最好,誰想再見醫生啊。
手術後可以照常沖涼,但不可以浸浴或游泳,十四天後基本上傷口已痊癒,再過一星期回診只是例行公事,通常不會有大礙。可是「通常」的事沒發生在我的身上。
三星期後回診的前三天,肚皮的傷口可以發癢,起初以為只是傷口癒合時必經階段,可是卻越來越癢,不能抓之下,只能用衣服輕輕按在上面安撫一下,但情況越來越嚴重,手術時在肚皮打的四個洞周圍都是一圈的紅疹,紅得張揚囂張,安撫也沒用。家中本來有一瓶粉紅色的止癢液,名字叫Calamine,專門對付碰到毒藤後過敏的紅疹,我看肚皮上的紅疹,靈機一觸,就想拿來一試,真是越急越見鬼,翻了藥櫃兩遍也找不到,半夜三更癢到不能睡覺,只好等天亮再算。
天亮後趕緊去藥房買了一瓶,塗了後果然止癢,但是藥效只有三小時,之後繼續發癢,紅疹也開始擴散到整個肚皮,癢到衣服也不能穿,塗了晚上只能睡兩到三小時,被子也不能蓋,結果一早起來就拉肚子。
到了回診那天,跟護士在網上反映,對方說我是過敏,給我開了類固醇藥膏的藥方,我如言照辦,果然止癢,但紅疹卻沒有消褪,反而越來越紅,皮膚像爛掉一樣,不止癢,而且痛,痛到一碰就痛。無計之下,只好去了開刀的醫院的急症室。醫生開了另一藥方,其實是一隻開架的止癢藥膏,藥效比較強,於是我又照辦,果然有效,但是,藥效只維持了兩天。兩天後,無論如何塗,也無法止癢。我已整整一星期無法好好睡覺了,斷斷續續上班,因為太癢,無法集中精神工作,而且又癢又痛,衣服也不能穿,最後連班也不能上,呆在家中。
第二次去急症室時,醫生一再保證這次開的強力類固醇藥膏一定有效,初步斷定我是接觸性皮膚炎,還着我之後去看皮膚專科確認一下。他話沒有錯,藥膏果然有效。為了保險起見,約了皮膚科醫生。
約見皮膚科醫生也不是容易事,先通知家庭醫生,說我手術後得了皮膚炎,要她轉介去看皮膚科醫生。家庭醫生回應很快,馬上給我寫轉介信,我上網預約,一看日曆,皮膚科醫生最快的空檔是十二月,即半年之後﹗於是,只好找以前保險網絡的皮膚科醫生,找到一位,可以過幾天看我,二話不說,先預約了再說。
等到站在皮膚科醫生前時,我的皮膚炎已好了大半,可以穿上衣服出門,只是肚皮多了一塊塊的紅印,像月球上的美麗神秘的陰影,不用手指碰它是不會癢的。
醫生檢查了我的肚皮,說是手術時塗的膠水導致的過敏。我問,不是吧。醫生說,我見過這種病例。我問,那怎麼辦?醫生說,以後做手術,傷口一定不能塗膠水。
所謂膠水glue,是取替縫針的一種方法,勝在快捷,而且傷口癒合時沒有蜈蚣的疤痕。但萬料不到我會皮膚過敏。我問在香港當護士的朋友,朋友說,香港的公立醫院做手術不會用膠水,因為貴。我說,這裡做手術用膠水是很普遍的做法,嗯,私家醫院是這樣做,公立醫院我沒有去過,不敢肯定。朋友大表詫異,怎麼有公立醫院不去,要去私家醫院做手術啊?我說,你有所不知,在紐約,頂尖醫生都在私家醫院,設備好、資源足,接待員、門衛都禮貌周周的。
由做手術到皮膚炎痊癒,整整六個星期,剛好是醫生說的完全康復要六星期。哈﹗這個真的很準確。
我問皮膚科醫生,皮膚炎什麼時候才完全痊癒。皮膚科醫生說,你的情形已康復大半,往後會慢慢痊癒,但中間會有反覆,但整體還是向痊癒方向走的,至於那些紅印……
我說:「沒所謂,反正一把年紀,不穿露臍裝。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