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在香港時,曾有過四個筆友:第一個是男的,比我年長幾歲,兩個是女的,跟我同齡,三個都是差不多時間交的,最後一個是也是女的,特別分開說,是因為這位是出來工作後才交的,那時已不流行交筆友了。相同的是,從沒見過他們,大家只在信紙上交流。
二千年後出生的,恐怕連筆也少拿了,可能不知道「筆友」這個字了,英文是pen pal,筆和朋友,合起來就是「筆友」。那時候,人和外國人的距離很遠,坐一程飛機又貴又花時間,想認識外面的世界,透過一個筆友告訴你,總比電視上看到的記錄片更親切更生動。
第一個筆友,他是馬來西亞人,怎樣認識的?嘿,這個涉及當年流行的一本雜誌了,上了年紀的香港人一定知道,名字叫《姊妹》,雜誌最出名是中間黃色還是粉紅色的幾頁,專門刊登一些據說是讀者的來信,問的都是關於性的問題,然後雜誌會一一解答。不是說笑,我相信同年代的少男少女的性知識,大都是從那幾頁性疑難信箱教的。
《姊妹》最後部分,是幾頁的徵筆友欄,從上面的筆友地址,可以看出雜誌銷售跨越香港、台灣和東南亞。我從芸芸眾生中,挑了一個名字很好聽的馬來西亞男生,看到他的興趣和我相近,都是喜歡閱讀。於是,我就用一個筆名和對方開始通信起來,第一次收到他的名信片時,我的通信地址仍是XX村對面YY信箱。我們談的都是日常生活,後來書信越來越少,最後也沒有再通信了,忘了是我寄出最後一張名信片,還是我收到他最後一張。不過,他的名信片我一直都保留着,不是念舊,只是我的習慣是很少扔掉舊物。
第二和第三個筆友,一個是美國人,一個是意大利人,美國筆友是我初中時移民去紐約的鄰座同學介紹的,她後來都搬到中西部去,名字忘了,她聽到我說我爸是農夫時,回信問我家裡有多少匹馬。後來才得知美國人如果說是farmer,有可能有個大農莊,也養了馬。我說,香港有馬的都是有錢人,普通人根本養不起馬。那時英文不好,應該說我爸是佃農peasant,這樣就不會引起誤會了。可能我的村中生活實在沒趣,她後來也沒有再來信了。不過她和我通信期間,給我介紹了一位意大利筆友。我和這位意大利筆友通信了多年,最後一次應該是收到她說去了倫敦,之後就再沒聯絡了。
她每次給我寄的信都貼了很美意大利堡壘的郵票,我問她,意大利多堡壘嗎,她說有不少,可能是她的地區特別多的關係。但是,因為郵票太精美,後來我在公共信箱收到她的信時,很多時信封一角的郵票都被人撕走了,更離譜的一次是信被撕掉一半,拿到手時是半個信封和半封信,不是上下兩半,是左右一半給撕掉了,根本看不到信中寫了些什麼。捏着半封信的我欲哭無淚,也無從投訴。
她的信我也保留着,去年收拾舊物時,看到她的信,一時好奇,看看會否在網上找到她。結果,發現她仍住在原來的城市,樣子自然是老了,但五官依稀是當年照片中的她。當年我給她寄了舅父給我拍的過年照片,事後有點後悔,我只有一張,沒有副本。
那時有點衝動,要不要在網上給她相認,但是,又怕她忘了我,也不知如何開口,中間流走的幾十年歲月,從何說起。最後,看着她的照片漸漸在視線中淡去。
最後一位筆友是日本人,過程很奇怪。有一天,有個日本女生跑上我們的公司說應徵,大槪是這樣,當然沒有人理會她,我出去招呼了她一陣,她覺得我有趣,就相約我下班後去喝杯東西,我居然也去了。她後來介紹一位住在東京的女友人做我筆友,我們書信往來了一陣,用的是日文,天﹗我是學過點日文的,但書寫真的是太困難了,那時沒Google,身邊只有一本借來的日文字典,結果後來自然不了了之,實在沒法這樣溝通下去。
用筆寫字,寫信,就算是來了美國,開始幾年,我都是寫的信,也渴望收到朋友的信,但大家都喜歡用電郵,後來輪到我也用電郵溝通了,大家卻轉去用智能手機和即時通訊軟件了,我就是比別人慢了幾十年一樣,人家都上月球了,我還是騎着鐵馬到處逛。


我知姊妹,不過個時仲係好細,我除咗識姊妹呢2 個字,其他字全部唔識。
姊妹個「姊」字都好難打,如果你用倉頡打嘅話。
這文章讓人感到懷舊啊!我以前也有幾個筆友,很懷念,尤其其中一位國小同學。
我還保留她們的信的,不過之前收拾東西,已封在箱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