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做人金句之一:一是不要做;要做,就要做到最好。我當然最不聽他的話,結果,很多事情不是半途而廢,就是剛出馬,就打退堂鼓了。也不是想說一些洩氣的話,但洩氣話不怕說,有人怕說了會丟臉,我是連臉也可以不要的人,最重要是有命。
話已說在前,後面寫的騎車活動我並沒有完成全程。
單車自去年十月參加「環布朗克士七十公里單車行」(Tour de Bronx)中途爆了輪胎後,一直擱在家中,等冬天過後才拿去修理,春天再戰江湖,結果一拖再拖,仍未成事。因緣際會,路上偶遇一位單車會騎手,介紹下拿單車去一家歷史悠久的單車店修車。兩個輪胎都換了德國Continental牌子的Gatorskin,剎車和內胎都太殘舊,也一併換了,然後全車拆散再抹油調整(tune up) ,價錢好貴,但是,一分錢一分貨。
有車在手,人也風流,馬上報名參加周末一個郊區四十六英里(74公里)的騎行活動。路程是由布朗克士的凡高倫公園(Van Cortlandt Park)出發,沿着綠道單車徑,一直朝柏油村(Tarrytown)騎去,在到達柏油村前八公里的另一個小鎮艾斯科(Elmsford)左拐,再跨過赫德遜河上的新塔潘齊大橋(New Tappan Zee Bridge),進入新澤西州,然後跨過華盛頓大橋後回到紐約市。
早上攜着單車坐地鐵到達起點,騎行領隊看來很專業,每天騎車十英里(16公里),一見我單車的輪胎是Gatorskin,馬上跟我說這輪胎可騎三千六百英里。我心想,就算像領隊那樣每天騎十英里,也要騎足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輪胎才會磨蝕。但是,我這種一曝十寒,恐怕要騎足十年了。
班門弄斧的我,在領隊面前真是見笑了。別以為我愛用裝備唬人,只是甚有自知之明,自問不是運動天材,如果要做好一個運動,就要有對的和好的裝備,至少不會讓自己受傷,這是我的做運動底線。
好了,時間一到,大家騎車出發了。
本來說好配速是十一英里/小時(17.7公里/小時),但大家騎的速度比這個要快,目測有十三英里/小時(20.9公里/小時)。我這老餅真的跟不上,他們中途停了兩次等我。第二次再等時,我就上前跟領隊說不要再等了,我自己騎也可以的,騎到差不多的里數,我就會沿着原路騎回去,因為過了大橋,下去新澤西州的路要爬坡,這是我弱項,還是早點認輸放棄。
反正這條單車遠足兩用徑已步行過好多次,沿路很安全的,領隊點頭,大家也利索地上車,一陣風的就走了。
抬頭再看時,前面已沒了車影,只見一條路筆直的夾在兩邊樹林之間,寂靜無聲,前無人,後無影,突然之間,覺得自己剛才吹大了。要是在這裡被人截劫,殺了扔在樹林,可能十年八年也沒有人發現的啊,腦海中馬上浮現一些恐怖電影常見的橋段……
但是,誰會跑來這裡犯案啊,越想就越鎮定,再往兩邊樹林一看,涼風習習,樹蔭清涼,多美好的風景啊。
最後,騎到艾斯科小鎮,從那兒有兩條路,直去八公里,就是柏油村,往左拐,沿着馬路騎,就是新塔潘齊大橋。因為沿途沒有廁所,帶來的兩個水瓶也喝了一半了,再騎下去可能要去小解,一個人不太方便,想了一陣,就決定在十四英里這裡調頭,回程的話,也算騎了二十八英里(46公里)。
就這樣決定下,獨自轉身,這次路已熟了,可謂輕車上路,可以哼着歌吹着口哨。
回程途中,更下了車,拍個照留念。怎料後面一位單車手竟然停下來問我是否單車有事,我搖頭說沒有。他還不信,再問我一次,我笑着說沒事,只是拍照,他才放心騎車離去。
騎了四十六公里,里數剛剛好,不累,回到家還有氣力出去逛街。
回到家才看天氣報告,原來早上攝氏十七度,中午過後升到二十七度,但很大風,幸好中午前已回到家,逃過暑熱,幸甚幸甚。
【鳴謝】在此謝謝英國網友推薦的Continental Gatorskin輪胎,真的非常好﹗


停下來那個車手好好人喲
他可能見我一個女的,怕我有事。
有車在手,人也風流!👍可愛的很
很久不見﹗大半年都在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