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八七六年,法國工程師Charles Tellier(1828-1913)做了一項偉大的實驗。
他嘗試用船從法國運一條羊腿橫越大西洋,送到南半球的阿根廷去。這條貨船的名字叫Frigorifigue,當時航程需時三個半月。
這條羊腿飄洋過海,抵達阿根廷時,完全沒有腐爛。阿根廷人可樂壞了,因為他們最出名的是牛肉,以後牛肉也可以用這種方法運到歐洲去,可以跟歐洲人做生意了。
這個方法就是冷藏食物法,可說是冰箱誕生的前身。查理利用了另一發明家Ferdinand Carré(1824-1900)的製冰器,將食物冷藏保鮮。但是,他這個方法只能保存食物,免壞於一時,但是食物解凍後,肉質迅速變壞,煮出來的口感完全不一樣。後來,再經過不斷的實驗,人類又發明了急凍方法,解決了解凍後肉食腐爛的問題。
小時候我家是沒有冰箱的。吃剩的食物只能放在一個鋅鐵紗櫃內,櫃子的前面有兩扇紗窗。這紗櫃不能隨便放,因為家中有鼠偷出沒,為安全計,我們將紗櫃用繩子吊到廚房的天花板,要拿食物時就徐徐鬆開繩子,把紗櫃放下來。上小學時,家裡才添了冰箱。那冰箱一用就是十多年,直至給我好奇弄壞了。
有朋友好奇我怎樣好奇弄壞了冰箱。
很簡單,那時我家的冰箱是單門的,頂格是冷藏庫,顏色是金屬色,帶一點藍綠冷,溫度比下面幾格低。冷藏庫平時就只有兩個放冰的小冰格,放在一個架子上,其餘空間都是空的,沒有東西。初中時的我,喜歡把家裡的東西拆開來看個究竟,幸好我沒有拆開家中那部座地的黑白電視機,不過的確把一部破舊的收音機拆開了。我沒有拆開冰箱,只是太饞嘴,看到貼着冷藏庫內壁的冰,看起來很好吃的樣子,用指甲刮不出來,於是就去拿把生果刀,我家的生果刀足有一呎半長,刀刃很薄,也可以用來劈人的,我用生果刀把冷藏庫內壁的冰都刮下來舐。
結果,冰箱就不冷了。
我沒有告訴我爸,我爸發現冰箱裡的隔夜菜壞了才發現,找人來修,他和師父就奇怪怎麼冷藏庫壞了。那時我也不明白,以為是冷箱太老了,所以壞掉了。
很多年之後,我才告訴我爸我對冰箱做了的好事,我爸好像也沒有怎罵我,可能是我進了大學的關係。
來美定居以後,看到美國人的大冰箱可樂壞了──雙門設計,冷藏庫在冰箱頂,自成一格,有獨立的門。現在更新式的冰箱,冷藏格卻改在最底部,可能美國人終於發現最重要的是冷藏庫,裡面都堆滿了凍肉,足夠全家一星期用,自然放在最易拿到的位置。
現在我家裡的冰箱不算小,但也不算是巨無霸,是以前屋主剩下來的,應該有幾十年的歷史了──兩門式的設計,上面是冷藏庫,已塞滿了不少不常用的食材,例如:杏仁、花生、麵粉,還有不可少的雪糕和救命用的急凍水餃。下面就是普通的儲存食物庫,什麼隔夜菜、酸乳酪、牛奶、芝士、調味料,亂七八糟的堆滿整個冰箱。最底是蔬果格,塞滿了菜和可能未開封的竹筍、磨菇,還有馬鈴薯、番茄、蒜頭、洋葱、青葱。
外國人總是喜歡吃冷藏的食物,覺得香港人天天去買菜很麻煩,完全沒有想到食物要新鮮這回事。有一次,我把整隻雞冷藏了,拿出來烤時,味道有點不同。朋友就抱怨這雞肉怎麼搞的不同啊。我說:「你現在才知道冷藏食物不好吃嗎?」冷藏太久的食物,肉質變了,有點乾,入口時就會感覺出來。有些嘴尖的更會說:「有一點冰味。」
我以前一星期購物三次,每次只買少量的肉,但是,這兒包裝的肉都是大塊頭的,吃不下的難免就要冷藏,否則買了雞肉,就要天天吃雞肉,直至吃完為止。想到這裡也會起「雞皮」(疙瘩)。
現在華人超市賣起我愛吃的黑毛豬肉來,價錢一樣,但是,有一家賣的是冰鮮的,另一家可能入貨太多,都堆在冷藏格內,冷成冰花豬肉片,看上去已大打折扣,解冰後的肉,吃起來口感已很不一樣。
各種食物最長可在冷藏庫冰凍的時間:
蔬菜 12個月
水果 10-12個月
牛肉 6-12個月
肉碎 6-9個月
豬肉 4個月
禽鳥 6-12個月
豬肉似乎是最易腐壞的肉食,水果可冰藏一年,所以,今年在超市買到的蘋果是去年摘的這說法是有可能的事。老外有時真的將肉食冰藏幾個月才吃的,這個比天天吃雞肉更令人起「雞皮」。
專家說理想的冰箱大小是這樣計算的:兩人家庭冰箱要有十二立方呎儲存量,每增加一人則加上二立方呎。這麼大的冰箱,恐怕可以藏屍了﹗但美國地大人稀,根本用不着冰箱藏屍的。
朋友常想換冰箱,一個大型商用的冰箱,因為這才耐用和可以多放食物。換冰箱不是不好,只是馬力強的冰箱聲音太吵,不是震耳欲聾那種吵耳,而是一種令人暈眩的低鳴。我最想要的冰箱是門外可掉冰塊下來那種,好友家中就有一部,看上去非常高科技,尤其是夏天,加幾塊冰塊,就很「酷」了。
(原文寫於2009年10月7日 ,本文為增訂版)
【封面圖片】: Manuel Esteban | Dreamstime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