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兩個飯局約了幾個月,一個是在四月中的,但是昨天就取消了,因為其中一位朋友要爽約,臨時要去出席老友八十歲驚喜生日宴,我們一向三人行,少了一個就吃不成了,只好延到十月後,待朋友從巴黎回來再聚。另一個飯局是今天,出席者眾,是聯誼活動,本來不打算去,因為同一天早已約了去織民聚會,但好友從密芝根州打電話來,說會飛過來赴會,這個飯局很重要,叫我千萬要出席。
飯局說了是十一點,生怕遲到,就準時到場,可是,場地仍未佈置好,大會主持看見我也有點愕然。反正人已到了,就發揮小薯精神,問有什麼要幫忙打點,大家你眼望我眼,也不知道叫我做些什麼。
等了一陣,救星到,副會長到場,我跟副會長比較熟,就問可幫忙些什麼,找些事情幹,總比呆站要好。副會長有點尷尬地說:「要先換個高跟鞋。」低頭一看,原來對方穿了雙球鞋,跟身上的華服不太合襯。我說你就去換吧,有什麼事我先幫你做。
跟住才知道副會長是負責坐在簽名台迎賓。那就好辦了,簽名台有很長的桌布,遮住雙腳,我就說你坐着,先換鞋子,沒有人會看見。我就站起來,端敬地給來賓遞筆,看他們簽的名字,順便認識一下。初時來賓只有兩三位,可以寒暄幾句,跟住人越來越多,有點手忙腳亂,簽名簿快簽滿了。重要嘉賓好像仍未來,等下人來了,沒位置簽名怎麼辦?
還是經驗不夠,簽到沒位置了,在想辦法找另一本簽名簿時,竟然發現簽名簿是有正背兩面的,像風琴一樣拉開,正面簽完了,可以翻到背面簽。真笨死了,沒有早點發覺。
一位來賓簽名時,感覺有點面熟,但又不肯定對方名字,待簽了名後,再問機構名稱,竟然真的是故人。我說二十多年不見了,你大槪不記得我是誰了。對方呆了一陣,說我有點面熟,但一時之間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。我說咱們以前是競爭對手,俱往矣,現在大家都是來吃飯的。朝是敵人晚來客,莫提往事酒相逢,幸好從前也沒做過什麼心狠手辣的事。
大家都入了座,飯局正式開始。本來坐在我旁邊的副會長因要應酬,就調位子去了別的桌子,調過來的是一位別人的先生,完全不認識。舉筷之間,就跟旁邊這位陌生人聊起來,聊到後來,發現對方有着電子工程的學位,是暖管水電公司的老板,我就說,有事可以請教你嗎?對方笑着說:「可以,但實際幫忙可能是太遠了。」說的也是,隔了一個州,路程太遠了。
跟住,有人上台講話。一些講者竟然是二十多年前的舊相識,人各有志,各有發展,只是想不到,繞了一大個圈,大家又再台上台下碰頭了。忽地想起,原來自己來了美國已幾十年,可以有資格懷這裡的舊了。
十多年前,有一位在這裡認識的香港朋友曾說過:「我在美國呆的時間已超越了在香港的時間。」那時候,還感覺自己離這個大限很遠,想不到,這個日子現在是越來越近了。
很多人說,萬一老了後腦袋退化了,兒時的記憶是最遲才會消褪的,可是,跟我有着這些共同兒時記憶的人,一個一個地已離開了。只怕到時候,記憶仍在,只能自說自話了。不過,只要還有人聽得懂,就繼續說下去吧。